🔄 退貨政策
🕒 7 天商品鑑賞期
依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(含假日)享有 7 天商品鑑賞期。
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而是提供您檢視商品是否符合預期的時間。
不適用退貨之情況:
客製化或依需求製作之商品(不適用 7 天鑑賞期)
📩 申請退貨方式
如需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 聯繫客服,並提供以下資訊:
姓名
訂單編號
聯絡電話
欲退貨商品名稱
退貨原因與商品照片
客服人員收到後,將協助您完成退貨流程。
客服信箱: info@thetaiwanshop.tw
📦 退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 未使用過、無人為損壞,且包裝完整。
7 天鑑賞期僅供檢視商品是否符合需求,並非商品試用期。
請保留商品之 完整原包裝(含外箱、配件、發票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超過 7 天鑑賞期
商品經使用或因人為因素損壞(如污損、損壞、刮傷、破損)
包裝不完整、配件或發票缺失
惡意或大量退貨行為
🔁 退貨流程
聯繫客服
確認符合退貨條件
準備完整商品、原始包裝與發票
提供取件時間、聯絡方式與地址
由本商店配合的物流公司安排收件
💳 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退貨確認無誤後,將退款退刷至原信用卡帳戶中。